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建设用地的函
2025-05-06 20:05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5-19039 | 发文日期 | 2025-05-06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鄂自然资函〔2025〕262号 |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麻城市人民政府:
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264号)转发给你市,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264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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