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234国道枣阳市吴店镇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2025-02-11 20:25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5-05253 | 发文日期 | 2025-02-11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鄂自然资函〔2025〕97号 |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枣阳市人民政府:
234国道枣阳市吴店镇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234国道枣阳市吴店镇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40号)转发给你市,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234国道枣阳市吴店镇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40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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