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2024-12-06 16:20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5-05249 | 发文日期 | 2024-12-06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鄂自然资函〔2024〕746号 |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恩施市、利川市人民政府:
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869号)转发给你市,请遵照执行。
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湖北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869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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