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414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6-02291 | 发文日期 | 2025-08-11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土地;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作为全省建筑日照管理的核心技术标准,《湖北省建筑日照分析技术规范》在保障群众日照权益、规范城乡建设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切中要害,对完善我省建筑日照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厅高度重视,经专题研究,在综合省市场监管局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7月起,《湖北省建筑日照分析技术规范》(db42/t952—2014,以下简称“省日照规范”)正式实施。省日照规范的实施统一了省内各城市日照分析的技术参数、要素、基准面、分析范围等,保证了日照分析结果的一致性,在设计、管理、日照分析及保障日照权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以及市场对建筑空间的多样性需求,现有技术规范已无法完全适用新的发展要求。2024年9月,我厅已启动省日照规范修订工作,目前该规范的修订已获得立项批准。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厅将对您提出的有关具体建议重点研究采纳,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完善省日照规范修订稿,充分考虑“每套住宅”定义、对现状建筑日照影响的相关要求等,逐步推动对建筑日照的精细化管理。
(二)按照《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充分征求设计单位、开发单位、专家学者、公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规范的技术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三)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尽快启动对该标准的复审程序。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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