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50647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5-25252 | 发文日期 | 2025-07-17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新能源开发利用是世界能源转型的必然趋势,新能源产业是实现“双碳”目标、优化能源结构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前进方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王忠林书记和李殿勋省长多次调研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并提出重要要求。我厅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
一、加强新能源产业发展空间和要素保障。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引导罗田县开发区科学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底线,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合理确定化工园区四至范围、用地规模、区块数量。支持罗田县新能源产业发展,指导地方在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时,充分考虑新能源产业用地需求,确保新能源产业项目用地应供尽供。支持罗田县将新能源用地审批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边组边审、容缺审查、告知承诺”,为项目高质量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用地服务。
二、深入开展产业用地政策研究。结合我省产业用地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需求,积极支持各地发挥承东启西区位优势和内陆市场中心优势,抢抓新能源产业向内陆市场转移的重大机遇,将新能源产业用地纳入《湖北省产业用地目录和用地标准(2023年本)》中优先用地项目目录,做好新能源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指导罗田县自然资源部门主动靠前服务,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和97国际游戏网页版的技术支持。
三、扎实推进全省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联合省发改委印发《湖北省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开发区用地需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科学核定开发区的四至范围和区位区块。支持罗田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将新能源产业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并将湖北罗田经济开发区单列为省级开发区。截至2025年7月11日,湖北罗田经济开发区(用地总面积683.1250公顷,主导产业为医药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纺织业)相关修订工作已经省政府审定后报送国家发改委和自然资源部。
四、积极推进化工园区提档升级。支持罗田县化工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切实推进化工园区高标准建设,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夯实我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五、推动区域产业对接与合作交流。积极组织开展新能源产业专题对接活动,搭建我省与中西部地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对接。通过产业招商会、项目推介会、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我省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优势宣传,吸引中西部地区优质新能源企业和项目向我省转移。同时,鼓励我省企业与中西部地区企业开展联合研发、生产制造、市场开拓等合作,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深度融合和优势互补。
下一步,我厅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和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对表“七大战略”,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抓手,坚持改革创新开放、产业集聚协调、节能环保绿色、深化合作共享等发展原则,联合多部门积极指导罗田县高质量发展新能源产业。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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