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209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mb1644959/2024-27392 | 发文日期 | 2024-07-12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一、基本情况
(一)省农业科学院土地情况。
1.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支持地方发展情况。省农科院原有土地约6000亩,近年来,共支持洪山区51个市政项目建设,土地面积约2710亩。如:地铁8号线、12号线2个地铁站点;杨泗港快速通道、义北路、清雅街3条道路;洪山六小、双湖中学2所学校;野芷湖连通渠、巡司河防汛改造二期2个绿化工程,为洪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事业和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2.省农科院土地现状。目前,省农科院南湖地区现存土地面积约3267亩,其中用于办公楼、科研实验楼、职工住宅等用地约1100亩,纳入洪山区地铁停保场、道路、绿化、医疗、学校等市政规划控制用地约1200亩,剩余可开发利用土地约960亩。
3.轨道交通12号线洪山区段征收省农科院土地情况。根据轨道交通12号线板桥停车场工程项目初步调查数据,共需征地约362亩、征收范围内房屋总建筑面积约82057.96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822.43平方米)。
(二)湖北出版文化城二期项目情况。
湖北出版文化城(以下简称“省出版城”)项目总用地面积11.253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9.18万平方米,容积率2.54,建筑密度29.78%,绿地率33%。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出版城一期大楼和图书批销中心已于2003年建成,用地面积4.9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二期剩余可开发用地面积约5.979万平方米,可建计容面积15.25万平方米。项目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家作价出资(入股)”,使用期限至2049年11月。
长江出版集团高度重视省出版城二期项目建设,在一期大楼投入使用后即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二期方案设计及用地规划咨询,并于2018年1月与洪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拟在二期地块内建设湖北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长江出版集团发现该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文化设施用地,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导致无法进行二期项目开发。2020年8月26日,长江出版集团在寻求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后,原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6次规划建筑业务专题会同意将项目用地所属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更正,恢复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截至目前,该项目土地用途暂未恢复到位,土地无法进行开发利用。
二、存在困难
(一)轨道交通12号线征收省农科院土地补偿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经评估公司评估,轨道交通12号线征收省农科院土地的征地价格约161.9万元/亩。目前,双方就征地评估价格意见差异较大。
(二)省出版城二期项目土地证载用途暂未恢复。目前,省出版城二期项目证载用途(商业用地)与“武汉市规划一张图”标记用途(文化设施用地)不一致,无法进行二期项目开发。同时,二期项目周边公交场站、地铁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规划开发难度大,头部企业入驻意向不强,影响项目土地盘活和开发利用。
三、综合建议
(一)积极支持地方城市建设发展。
1.同意洪山区政府申请使用省农科院土地用于南湖片区开发建设,推进南湖城市副中心产城融合进程。
2.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使用省属单位土地需报省政府批准,建议洪山区政府按照节约集约原则,制定土地使用详细规划,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法依规用地。
3.建议洪山区政府统筹考虑省农科院员工切身利益和省农科院事业发展等问题,在土地价值评估及补偿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省农科院事业发展及员工利益。
(二)加快推进省出版城二期建设。
1.建议洪山区政府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协商,按照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处置好省出版城二期土地证载用途事宜。
2.建议洪山区政府加强对省出版城二期项目的支持力度,在招商、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等方面充分考虑,与长江出版集团协商,共同努力盘活省出版城二期项目土地。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