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版)
| 索 引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08-06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无 | 有 效 性 | 无 |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版)。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本机关以下信息:
1.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厅机关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职能,办事制度、办公地址、97国际游戏网页版的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3.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等各类自然资源规划;
4.省级自然资源统计信息;
5.厅政务服务清单、指南、流程,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6.执法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
7.厅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8.厅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9.投诉、举报途径;
10.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主办件答复;
11.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部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详见《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门户网站(zrzyt.hubei.gov.cn)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渠道及查阅场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zrzyt.hubei.gov.cn);
(2)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
(3)报刊、广播、电视等;
(4)“湖北自然资源”微信;

(5)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省自然资源厅西侧),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内容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附件)。《申请表》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本机关门户网站(zrzyt.hubei.gov.cn)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97国际游戏网页版的联系方式,如为委托申请委托代理人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材料;
(2)申请人应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描述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个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直接填写提交;也可以下载《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zrzytysq@hubei.gov.cn;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省自然资源厅西侧);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务公开受理点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联系电话027-86656353;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附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费用要求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税发〔2021〕4号)的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以下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予以公开。
(三)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内部事务信息。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分办督办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7-86656353
传真号码:027-86656353
电子邮箱:zrzytysq@hubei.gov.cn(本邮箱仅用于受理、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访、投诉、举报等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省自然资源厅西侧),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1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在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申请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法人 或 其他组织 | 申请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名称、文号或便于查询的 其他特征性描述) | ||||||
所需信息的形式要求(单选) | □ 纸质文件 □ 电子数据 | |||||
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 □ 快递邮寄 □ 自行领取 □ 电子邮件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
填表注意事项(为避免申请无效,敬请认真阅读):
(1)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材料。
(2)信函申请,请邮寄至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省自然资源厅西侧)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