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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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665635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提升能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大力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一)修订完善配套制度,保障要求落实。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梳理,形成《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印发《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对我厅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对象、方式以及公开栏目进行说明,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自然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机构基本信息;自然资源数据分析等统计类信息;财政预决算等财政类信息。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为重点,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资质审批公示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确保规范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完善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注重答复质量,强化处室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
(四)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决杜绝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易引发负面舆情的有害信息,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在办文过程中,将公开属性分类设置为必选项,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标记,对于不予公开的,须说明理由。定期对我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要求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发布。
(五)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展栏目优化调整。一是将土地管理、地质矿产、测绘类等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服务事项进行归整,自然资源便民服务更全面系统。二是门户网站通过收集营商环境问题投诉,集约化后台接收信息并推送至厅内网办理,助力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持续升级创新应用平台,全面覆盖pc端、微信端、h5等不同终端,实现定制化创新应用模块的开发工作,实现数据开放、长者模式等功能开发上线工作。四是厅门户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文档2399条,网站总访问量847137次数。主动公开平台发布数据806条,其中97国际游戏网页版的公告发布数据265条;部门动态类数据1510条,其中自然资源要闻295条,市州动态191条;开展征集调查5次,政策解读10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16件,2021年度结转40件,本年度共办结545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1件,545份答复中,予以公开的68件,部分公开的193件,不予公开的15件,无法提供的268件,不予处理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对厅信息公开不服的被复议案件17件,审结9件,其中纠错4件,维持5件,驳回等其他结果0件,尚未审结8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2件,维持11件,1件尚未审结;经自然资源部复议后起诉6件,维持5件,驳回等其他结果1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主要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制《湖北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是加大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结合服务资源情况,设计业务公开专题,如:聚焦不动产登记、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用地服务保障等。
202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够,二是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量大,内容复杂。
2023年针对以上问题,我厅将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依申请公开申请量逐年递增的问题;二是在落实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公开的基础上,采用图文、视频等形式权威解读重要政策性文件,让公众能够更准确更直观地了解自然资源新政策;三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适时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全面掌握政策内涵,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着力提升公开意识和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我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通过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集中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时除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姓名,办理人员信息。2022年,我厅办理建议提案223件,其中人大建议113件、政协提案110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回复,实现沟通率、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建立用地服务保障专栏,发布用地保障政策措施,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和解读,把服务稳增长和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牢。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积极做好用地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公布自然资源用地政策“工具箱”,同步上传解读《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用地保障政策措施24条》,从“加强空间规划支撑、强化用地指标保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改进优化用地审批、优化土地供应程序、创新用地服务机制”等六方面,提出24条精准有力措施,切实破解用地要素保障中存在的堵点与难点,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开重大决策草案时,同步公开草案说明或解读,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天,并及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3.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对标对表省政府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压实责任,加大系统内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力度,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编制印发《推进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三是常态化开展自查评估,对厅本级和17个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网上监测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和整改。四是强化教育培训,12月份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堂,以案说法讲解政府信息公开风险防范,指导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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