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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03-13 10:08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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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求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www.hblr.gov.cn)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

  一、概述

  2014年,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贯彻落实《条例》,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湖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鄂政办函〔2013〕5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39号)要求,紧贴中心,突出重点,深化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信息更新、发布、服务及工作互动与安全保障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效促进了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以征地和土地出让为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我省新征地补偿标准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定期发布建设用地批准清单。除涉密件外,每月10号前将上月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公布在省厅门户网站。进一步落实被征地群众知情权。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国土资源网站上公开具体征地项目清单,具体包括项目名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用地位置、土地用途、面积、补偿标准等。进一步做好“两公告一登记”工作,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及时公开土地出让信息和基准地价信息。定期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应计划和落实情况。定期公开闲置土地清查处置信息、房地产用地信息。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信息、房地产用地相关信息等定期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上对社会公开。

  (二)以矿业权审批出让为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矿业权登记信息公开制度。对新立矿业权进行实时公开,每月定期在厅门户网站对当月矿业权登记情况进行公开,内容包括采矿权生产规模、矿区面积及探矿权勘查单位、勘查面积等。对矿业权出让、转让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程公开、公示。在加强对矿业权出让、转让过程监管的同时,逐步实现矿业权出让、转让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在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上对矿业权出让转让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公示。坚持过期项目注销公示和即将到期项目预警公开制度,采用网上公示和送达通知书相结合的形式,保证矿业权人知情权。

  (三)以国土资源行政权力为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内容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子项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审批范围及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特别程序及期限等内容。

  (四)以部门预算和行政性收费为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以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支出预算表作为部门预算公开的基本格式和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在省厅门户网站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标准,相关信息同时在政务大厅进行公示。

  (五)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为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强化厅门户网站栏目负责人制度,规范主动公开行政文件程序。依据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及时回复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妥善解决申请人的各项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对外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004条,内容丰富程度和及时性均有提高。

  政务大厅受理政策咨询2151件(含信息公开和电话咨询),短信告知平台发送审批情况告知短信1.85万条,发放办事指南1.2万份。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厅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51件,其中通过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系统接收并受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全部在规定的承诺期(15个工作日)内给予了答复,回复率达到100%。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出列入厅日常办公经费,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厅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33件(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受理31件,审结31件,其中维持28件、终止审理2件,责令履行1件;被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复议件8件,维持8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应诉2件,维持1件,终止审理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不够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强化督办通报,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部门公信力。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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