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模式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信用信息目录

2019-01-25 00:00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 采矿权及其转让审批 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
2 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3 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批
4 省级登记采矿权转让审批
5 采矿权变更登记审批
6 采矿权注销审批
7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
8 探矿权及其转让审批 探矿权划定勘查范围及新设探矿权登记审批
9 探矿权延续登记审批
10 探矿权变更登记审批
11 探矿权保留登记审批
12 探矿权转让审批
13 探矿权注销审批
14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认定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乙级、丙级资质认定
15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丙级资质认定
1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丙级资质认定
17 地质遗迹保护和一般保护类古生物化石发掘、出境审批 一般保护类古生物化石出境审批
18 一般保护类古生物化石发掘
19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0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21 行政处罚 对擅自印制、伪造、冒用国土资源相关权利证书或资质证书的处罚 对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处罚
22 对擅自印制、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23 对擅自印制或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24 对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处罚
25 对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 对擅自出让、转让或者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26 对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27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
28 对破坏农用地的处罚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
29 对违反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终止条件的处罚
30 对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以上未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31 对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对破坏或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32 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33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超出批准数量占用土地的处罚
34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多占土地的处罚
35 对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处罚
36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37 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罚 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处罚
38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处罚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处罚
39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处罚
40 对不符合土地规划的土地开发整理的处罚
41 对非法勘查的处罚 对无证勘查或越界勘查的处罚
42 对违反矿产资源勘查规定进行勘查的处罚
43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处罚
44 对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对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45 对非法采矿的处罚 对违反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处罚
46 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处罚
47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处罚
48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罚
49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罚
50 对“三率”达不到矿山设计要求或者省地质矿产部门核定指标的处罚
51 对破坏或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地面标志的处罚
52 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53 不接受年检,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54 对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违反规定买卖、出租、抵押、转让采矿权、探矿权的处罚 对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违反规定买卖、出租、抵押、转让采矿权、探矿权的处罚
55 对不缴或欠缴矿产资源行政收费的处罚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处罚
56 对不缴或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处罚
57 对不按期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或价款的处罚
58 对不按期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或价款的处罚
59 对违法发掘古生物化石,未按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对违法发掘古生物化石,未按规定移交发掘的古生物化石的处罚
60 对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的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61 对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者从事工程建设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处罚
62 对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印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
63 对违规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的处罚
64 对违法规定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处罚
65 对侵占、损毁、移动地质环境保护的各种保护设施和标志,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66 对在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内破坏、挖掘、买卖被保护的地质遗迹,进行采石、取土、采矿、看法以及擅自修建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建(构)筑物,擅自采集、挖掘标本及化石的处罚
67 对违规汇交地质资料的处罚 对未依照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处罚
68 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69 对违反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擅自确定矿床工业指标或擅自变更已备案的矿床工业指标的处罚
70 不提交储量结(重)算报告或闭坑地质报告的处罚
71 对妨碍土地调查的处罚 对妨碍土地调查的处罚
72 行政检查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 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
73 其他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及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74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75 准入登记备案 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
76 地质资料汇交及保护登记 地质资料汇交
77 统一征地服务

78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批、验收
79 土地征收审批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80 城市分批次用地审批
81 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方案审批
82 农用地转用审批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83 城市分批次用地审批
84 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方案审批
85 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

86 科技成果汇交及登记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13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